2011年2月26日,法國工商業聯合會主席查爾斯"美諾海向我國國務院遞交了一份名為 《中國假冒法國葡萄酒猖獗,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等事宜》的信件,此后,國家質檢總局介入此事,并于3月29日發起了一次假冒葡萄酒專項治理行動,國內多家公司仿冒拉菲被查,涉案金額或超百億,引來相關企業的高度關注和反應。為了確保大運會期間深圳酒類商品的安全,市場監督管理局酒類專賣管理辦公室從3月4日開始,連續出擊,對深圳市27家大運會官方酒店和官方指定酒店的酒消費進行突擊檢查。至3月10日,在對福田區和龍崗區的首批10家酒店檢查中,查出2家酒店涉嫌銷售假酒,酒種包括國產高檔白酒和烈性洋酒,案值3萬余元。調查結果表明均與進貨渠道有關,出問題酒店相關采購人員多是在一些不正規的渠道和“熟人”手中進貨,管理出現漏洞,渠道混亂。
2011年的春季全國糖酒商品交易會上,假酒充斥,尤其是與法國羅斯柴爾德家族創辦的拉斐品牌葡萄酒有關的假冒酒最多。通過調查采訪,媒體對進口假冒葡萄酒概括了一下,大致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是純粹的國內酒,在國內調制,然后貼上外文標簽,就變成了“進口酒”,這種酒的成本每瓶在10元以內;第二種是從國外進口原酒,在國內灌裝,質量良莠不齊;第三種是國外的“酒商酒”,“酒商”是國外的葡萄酒銷售商,他們根據國內酒商要求的到岸價控制釀酒的成本,到岸價每瓶15-20元,這樣的產品與正規的原瓶進口不同,沒法按照國外有關規定在標簽上清晰標記產地、等級等信息。這樣的酒商不一定有自己的工廠,就是找便宜的葡萄,用便宜的加工廠,用較差的葡萄酒應付國內采購商。5月份,作為國內最大的供應鏈服務提供商,深圳市怡亞通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被指涉足“山寨”拉菲產業鏈。
7月10日,廣東公共安全專家局通報一宗特大生產銷售假洋酒案件,該案曾被列入今年全國打假“山鷹”行動十大案件。在造假現場,警方查獲了各種名牌假洋酒近2600支,以及可造5000支左右假洋酒的原料酒13桶!還查獲19萬套假名牌洋酒包裝盒、標志和防偽標簽!據悉,該犯罪團伙造假洋酒規模之大,在全國都十分罕見!
8月22日,福建銷毀萬余瓶涉案假酒,共計10000多瓶的涉案假冒偽劣洋(白)酒,這些假酒大都采用外用真包裝、內里裝假酒等方式進行混裝,仿真度較高,一般消費者無法識別,且假酒都用甲醇或工業酒精勾兌,對人體危害極大。不僅進口葡萄酒市場混亂,國產酒的問題也很多,就像新聞案例中提到的假白酒。如果人人都能自己喝酒自己釀,倒也不失為一個不錯的方法,自給自足,保證安全。食品安全問題在中國不是個新鮮問題,問題是如何解決。相關go-vern-ment職能機構已經在加大力度查處各種違法行為,但光查是不夠的,要從根本上杜絕假酒橫行這種現象,是需要進行貿易方式或體制改革的。
從現在的葡萄酒進口方式來看,傳統貿易的多級代理盛行,酒品在各級代理商、經銷商之間層層流通,要想保證酒品的合法安全,按照中國的現實情況是很困難的。所以勾兌、造假各種現象層出不窮,不管怎么打擊都保持著強大的勢頭。